香港海關今日(3日)於香港國際機場偵破一宗行李藏毒的販毒案件,一名48歲男旅客今天從南非約翰內斯堡飛抵本港,人員清關時,在其寄艙背囊內發現約4公斤懷疑冰毒,估計市值約200百萬元,遂把他拘捕。該名被捕人士已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,案件於明日(4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。
南韓股市靠穩收市。 首爾綜合指數收報3205點,升4點,升幅0.13%。 總結全星期,韓股升0.6%。
泰國前總理他信在泰國國會周五選出新總理前夕,突然乘坐私人飛機前往阿聯酋杜拜進行身體檢查。他承諾將在9月8日回國,到最高法院聽取判決。泰國最高法院定於9月9日就他信的另一宗案件作出裁決,若法裁定他信涉及行為不當,他可能面臨新的調查。 泰國警方周四晚發聲明說,他信於當天晚上7時17分(香港時間晚上8時17分),搭乘編號T7GTS的私人飛機離開曼谷廊曼機場。他信周五凌晨發文說,由於曼谷海關延誤,他被迫放
東京股市延續升勢,連升兩日。 日經指數升穿43000點,收報43018點,升438點,升幅1.03%。 總結全星期,日股升0.7%。
利嘉閣(工商舖)地產聯席董事陳國基表示,上環皇后大道中183號中遠大廈低層01室,建築面積約2,139方呎,意向價約2,500萬,折合每方呎售價約11,688元。 鄰近港鐵站 2500萬放售 陳氏指,該單位間隔四正實用,位處單邊私隱度高,加上多窗開揚,尤其適合從事專業的公司進駐。中遠大廈坐落於中上環商業核心地帶,徒步至港鐵中上環站只需約1至10分鐘,區內配套設施及食肆一應俱全。 中遠大廈屬上環地標
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,8名男女涉案被控《反恐條例》下的「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」及交替控罪,最終9人陪審團歷經 3日半退庭商議後,周四(9月4日)以大比數裁定3名案中主謀何卓為、李嘉濱及張家俊「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」交替控罪成候判。 學者認為,面對本土恐佈主義隨時發動可造成傷亡慘重襲擊的威脅下,此案反映《反恐條例》在檢控上存在一定挑戰,但同時凸顯了《香港國安法》的必要性。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、廣東省政協委員吳英鵬表示,此案發生在《香港國安法》生效前,法例不溯及既往,因此無法以《香港國安法》第三章第三節的恐怖活動罪追訴,該罪的最高刑期為無期徒刑,只能以刑期相對較輕的串謀導致爆炸罪檢控,而最高刑期監禁20年。 吳認為,是案凸顯了在《香港國安法》實施前,包括《反恐條例》在內的香港法律制度,在應對複雜危害國安及公衆安全行爲時,存在的挑戰和不足,這有助於社會更好理解《香港國安法》制定和實施的必要性。 吳英鵬又指,本案涉及針對不特定公衆、企圖對市民實施無差別傷害的爆炸品犯罪,案件揭示了本土恐怖主義對香港社會安全的真實威脅,本土極端暴力組織的製造炸彈技術可在短時間內不斷演進,襲擊規模不斷升級,若未能及時阻止,後果不堪設想。這正是警方果斷拘捕行動阻止了可能造成大量傷亡的襲擊,也提醒了公衆需時刻警惕任何威脅公共安全的行爲。 另陪審團經過連日商議,最終以8:1大比數裁定3名主犯交替控罪「串謀導致爆炸」罪罪成,吳認為是體現了香港司法制度的獨立、公正和嚴謹。 高人話,醫院口岸爆炸案的裁決結果,是體現了本土恐佈主義活動不會得逞。《香港國安法》及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都分別訂明與「恐怖活動」和「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」相關的罪行及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,部分罪行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;惟只是案發時相關法例尚未立法,故只能引用當時最適合的《反恐條例》起訴。 但警方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周四在裁決後都表明,警方日後會繼續積極引用《香港國安法》及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中已完善的相關條例,針對恐佈主義活動及罪行執法並起訴。
30歲時任物業代理涉賄賂31歲上司以獲包庇缺勤及虛報值勤紀錄,而他實際上在餐廳任職侍應,騙取逾5.8萬元薪金。兩人另涉向公司虛報交易經辦代理,詐騙逾2.2萬元佣金。兩人共被控欺詐等3罪,涉案物業代理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3項控罪,裁判官劉淑嫻押後求情及判刑至9月19日,待索閱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,期間被告還押候判。 物業代表認賄上司以包庇缺勤 劉官另下令被告須在9月19日前,經廉政公署賠償逾8萬元